從科技九條到創業七策,南京近年來圍繞著科技創業,改革動作頻仍,創新政策不斷。日前,《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創業特別社區條例》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,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這是我國第一部促進科技人才創業和科技創業園區發展的地方法規,標志著南京科技創業特區建設步入法制化的軌道。
  改革探索密集闖關
  科創星火開始燎原
  南京是國內唯一的科技體制改革試點城市,也是長三角區域規劃中唯一的科技體制改革試點城市。三年多來,從321計劃、科技九條到創業七策,從省市共建科創和產業化平臺到建立南京政產學研聯席會議制度,從構建科創投融資體繫到實施人才安居工程,南京先行先試、敢闖敢試,創業創新制度體系初步形成。
  密集出台的政策體系,衝破了科技創業的制度藩籬,科創星火開始燎原,創業氛圍日趨濃厚。市人才辦統計,三年來南京建成紫金特別社區總載體面積498萬平方米,引進了科技型企業2556家,集聚“321”人才1393名,其中領軍型人才1162名,科技創業家75名,“千人計劃”專家156名。在科創特別社區的推動下,在寧主要高校和科研院所應用技術成果就地轉化率從40.9%提高到46.8%,戰略性新興產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了石化、鋼鐵、建材三大傳統產業的總和。
  源於科技和人才支撐的重大變化,正在重構南京產業結構和經濟版圖。但創新鏈和產業鏈存在的諸多體制機制關卡,仍然期待大的制度突破。如給予特別社區的獎勵扶持政策,能否長期化;高校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身份認定,能否制度化;少數企業鑽政策空子,怎樣規避?——這一切,都是《科創特別社區條例》的命題。
  政策獎補明確規範
  離崗創業法律護航
  由於土地指標、資金壓力的瓶頸制約,一些特別社區進展緩慢。《條例》明確,創業苗圃、孵化器、加速器用地,按照科技研發用地管理,公益性科技研發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,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可以依法通過入股、聯營聯建等形式使用集體建設用地。這樣既有效緩解了建設用地指標緊缺,也為前期孵化器、加速器的付出找到回報的路徑,還有利於增強地方財力,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,帶動郊區農民致富,堪稱“一石三鳥”。
  政府對特別社區的獎補明確化和規範化:大學生創業,三年內免費提供30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場地。建設公共技術平臺,給予總額30%-50%的補貼;建設孵化器、加速器、人才公寓,三年內給予貸款利息30%-50%的補貼;進入孵化器、加速器的項目給予租金減免的,按照50%補貼。
  科創人員是特別社區的“主人”,政策更加優待且制度化。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國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業,三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,檔案工資正常晉升。職務發明成果轉讓“社區”內企業實施,轉讓所得收益的60%-90%獎勵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。
  孵化項目“凡進必審”
  欠缺活力堅決淘汰
  南京打造“中國人才與創業創新名城”,分佈全市的20多個紫金特別社區是“先行區”和“試驗田”,政府的真金白銀、政策傾斜,目的在於“育苗造林”。但實際運作中,確有個別社區將其等同於招商引資、增加稅源,滿足於短期內的錶面繁榮,也有一些項目孵化成熟後“賴”著不走。
  為此《條例》出台了嚴格的社區準入機制。“入孵”項目“凡進必審”,必須具有三個條件:一是具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成果或獨特的解決方案;二是具有經過專業評估的潛在市場需求;三是擁有穩定的創業團隊,科技人員占30%以上。進入社區的科技創業家和領軍型人才,應當入選國家、省和南京重點人才培養計劃,或是國內外學科、技術帶頭人,擁有核心技術,項目具有規模生產、實現產業化的條件。
  進入有門檻,退出也要有機制。《條例》規定在孵項目孵化期限不超過三年六個月。項目經南京專業委員會評審為優秀的,可以延長一年,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。項目期滿後,不再享受孵化器的優惠政策。
  “科技創業是南京經濟的發動機,孕育著城市的明天。”南京市領導說,科技特別社區肩負這樣的重任,一方面要杜絕成熟企業入駐,另一方面要充分調查評估,為那些有創業意願的人才、有市場潛力的初創企業大開方便之門。對於長時間不能孵化畢業、沒有成長活力的企業,要堅決淘汰出去,確保特別社區真正成為創業創新、“育苗造林”的活力源頭。本報記者 顧巍鐘
  (原標題:立法護航,讓科技創業星火燎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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